
诺权案例
培养法制观念 弘扬法治精神
季××伙同周×等人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间,在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某号院四合院内,编造皇家上院66年第1次开放等谎言,并谎称其出售的貔貅、望天吼等玉石制品已开光,诱使被害人进行高额消费。其中,季××、周×参与骗取李某1人民币33800元,季××骗取孙某人民币5320元。季××、周×于2016年1月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民警抓获。
季××、周×被刑事拘留后,其亲属来到北京诺权律师事务所请求郑必东律师、张寅律师的帮助,希望郑律师、张律师能为季××、周×进行辩护。郑律师、张律师在听取案件情况后接受了季××、周×家属的委托,并随即组建专案辩护团队,制定相应辩护策略。
之后,案件材料送达检察院公诉科,郑律师、张律师即刻开展相关工作,第一时间调取了案件卷宗,了解案情。梳理案卷后,郑律师、张律师及团队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进,多次会见季××、周×,并积极与办案单位进行沟通。坚持季××、周×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、认罪态度好,且系初犯、偶犯,当庭自愿认罪,应对周×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者宣告缓刑的辩护意见。最终,2017年1月22日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采纳郑律师、张律师意见的基础上认定季××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;周×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本案中,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,其家人迅速而积极地寻求了律师帮助,为律师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。而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,办案机关也非常重视律师的法律意见,故一旦涉及刑事案件,应当积极寻求律师的咨询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让专业人士进行案件分析,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。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00至17:00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管庄路150号院东方华瑞1号楼306
客服热线:13011092010 同微信
接待方式:律师接待实行预约式服务,到所咨询,须提前打电话预约
医疗纠纷律师、医疗诉讼律师、北京公司刑事辩护律师、医疗事故律师

版权所有◎2021 京ICP备2021009808号-1 技术支持:中企动力北京
医疗纠纷律师、医疗诉讼律师、北京刑事律师、公司刑事律师
页面控制 勿删
版权所有◎2021 冀ICP备********号 技术支持:中企动力北京